
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商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聚焦民生關切,堅持問題導向,依法嚴厲查處了一批危害群眾利益的違法案件。為強化警示教育、引導誠信經營,現選取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某燒烤店經營摻假摻雜牛肉案
商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檢查中發現,該燒烤店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以鴨肉冒充牛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構成經營摻假摻雜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商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 某育嬰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洛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某育嬰店現場檢查發現,其銷售的“貝親牌奶嘴”防偽碼無法識別,且當事人無法提供合法進貨憑證。經商標權利人鑒定,該商品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洛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 某塑料制品廠生產不合格環保購物袋案
丹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監督抽檢不合格報告,對某塑料制品廠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生產的該批次環保購物袋在環保要求項目上不符合GB/T 21661-2020《塑料購物袋》國家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丹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 某干菜店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商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市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銷售的諾力諾牛肉味餅干、心特軟核桃酥等食品均已超過保質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商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五 某食品炒貨廠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山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監督抽檢不合格報告,對某食品炒貨廠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生產的“酥式核桃五仁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含量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違反了《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六)項規定。
依據《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山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 某足浴店無證從事餐飲服務案
鎮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某足浴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自2025年6月起對外提供餐飲服務,截至檢查時仍未取得《小餐飲經營許可證》,違反了《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
依據《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鎮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無證經營行為,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七 某餐飲店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飲具案
柞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監督抽檢不合格報告,對某餐飲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使用的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及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柞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