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曝光一批違反價格規定酒店民宿典型案例
自住宿業品質提升行動開展以來,市市場監管局凝聚多方力量,打出系列組合拳:召開潮州市住宿業價格和反不正當競爭合規指導會,出臺《潮州市住宿業經營者價格和反不正當競爭合規指引》,發布《規范我市住宿業價格和競爭行為的提醒告誡書》,進一步強化經營者合規經營意識。組織市、區、所三級聯動,持續加大對住宿業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截至目前,共檢查住宿經營者685家次,發現各類違規問題98個,責令現場整改85家次,均已完成整改,立案14宗。現將部分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海某本公寓(潮州市)有限公司涉嫌虛構劃線價格案
2月5日,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海某本公寓(潮州市)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攜 程旅行平臺上2026年2月17日榻榻米投影大床房標示的劃線價為2075元,預定價為1287元起。經初步核查,該公寓從未按劃線價2075元實際交易過,且實際交易的價格均低于2075元。
該公寓虛標劃線價,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二
潮州市沃某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虛構劃線價格案
2月5日,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潮州市沃某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美 團平臺上2026年2月17日“Walton 優雅大床房”標示的劃線價為2653元,預定價為1116元。經初步核查,該公寓未能提供劃線價2653元實際交易的相關記錄。
該公寓虛標劃線價,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三
潮州市潮安區東鳳鎮曼某房屋租賃服務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2月4日,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潮州市潮安區東鳳鎮曼某房屋租賃服務部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門店外LED屏顯示“鐘點房58”,門店前臺“今日房價”價格表標示“鐘點房68.00人民幣圓RMB”,對于鐘點房的價格標示不一致。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沒有明碼標價公示所有房型的價格。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四
方某柳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2月5日,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方某柳所經營的公寓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的前臺等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沒有任何形式的明碼標價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五
潮州市潮安區沙溪鎮儷某民宿服務部涉嫌虛構劃線價格案
1月14日,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潮州市潮安區沙溪鎮儷某民宿服務部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美 團平臺上商務大床房“劃線價233 元,現價153 元”;茶藝房“劃線價243 元,現價159 元”。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住宿服務的劃線價的銷售記錄。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六
饒平縣夢某黎住宿公寓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1月19日,饒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黃岡鎮夢某黎公寓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的前臺、大廳、客房區域等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沒有任何形式的明碼標價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饒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七
饒平縣鉑某曼住宿公寓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1月19日,饒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黃岡鎮鉑某曼住宿公寓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的前臺、大廳、客房區域等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沒有任何形式的明碼標價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饒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八
潮州市湘橋區晴某住宿公寓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經營案
1月30日,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潮州市湘橋區晴天住宿公寓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房型和收費標準,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經營。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九
潮州市博某雅酒店有限公司涉嫌虛構劃線價欺詐消費者案
2025年12月30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線索,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潮州市博某雅酒店有限公司進行核查時發現,該酒店在抖 音平臺上發布的【鐘點房】豪華大床連住2小時,劃線價148元,實際支付價格為59元。當事人無法提供劃線價的相關依據。
當事人虛標劃線價,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十
潮州市湘橋區雅某住宿公寓涉嫌虛構劃線價欺詐消費者案
2025年12月9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線索,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潮州市湘橋區雅某住宿公寓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抖 音平臺上提供的“【抖 音特惠】連住3小時+免費停車+愛奇藝免費看+充電車位”住宿服務鏈接于2025年11月30日已下架,該鏈接顯示已售36,劃線價¥300.00,折扣價¥88.00,但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該“劃線價¥300.00”銷售過對應的住宿房型,也無法提供定價依據。
當事人虛標劃線價,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十一
潮州市湘橋區山某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個體工商戶)虛構劃線價欺詐消費者案
2025年12月29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線索,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潮州市湘橋區山某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個體工商戶)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抖 音平臺發布的高級大床房-鐘點房實際售價標價為58元,劃線價標價為200元;高級大床房的團購鏈接,實際售價標價為140元,劃線價標價為660.2元;另外的5個客房團購鏈接也均有標示各自的實際售價以及劃線價。經核查,該服務中心從未按劃線價實際交易過,且實際交易的價格均低于劃線價。
當事人虛構劃線價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虛構劃線價欺詐消費者的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的決定。
案例十二
潮州市湘橋區囍某優品住宿店虛構劃線價格欺詐消費者案
2025年11月6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線索,湘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潮州市湘橋區囍某優品住宿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在抖 音平臺上發布的陽光浴缸房價格有兩個標準:劃線價1478元、在線預訂價188元。經核查,該店從未按劃線價1478元實際交易過,且實際交易的價格均低于1478元。
當事人虛標劃線價,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湘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店改正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