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月19日訊 近日,北京市東城區發改委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第5號,對上海迪知服飾有限公司北京迪東分公司銷售商品不標明價格案作出處罰。
經查明,上海迪知服飾有限公司北京迪東分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在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北京東方廣場新天地商場首層AA48號店鋪經營時,違反了原國家計委《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8號令)第九條的規定,銷售襪子2款、褲子1款、羽絨服1款不標明價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規范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東城區發改委對上海迪知服飾有限公司北京迪東分公司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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