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委托深圳市品質消費研究院,參照歐盟REACH法規,對時下熱賣的28個品牌30款塑料手機殼進行了安全檢測,并發布《2018年手機保護套比較試驗》報告。報告顯示,近八成手機殼超出國際一流標準,沒有檢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2款手機殼檢出限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但檢出值在標準允許范圍內;躍寧、蘋果、小米等品牌5款手機殼檢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且含量超出限值。
報告發布后引發各界熱議。小米在第一時間回應稱,目前國內對手機保護套沒有相應的國家、行業標準。深圳消費者委員會此次比較試驗,參考的是歐盟標準EN14372:2004《兒童用品和兒童護理用品—餐具和喂養器具—安全要求及測試》,針對的是“兒童用品和兒童護理用品—餐具和喂養器具”,不適用于手機保護套產品。為加強質量管控,小米公司按照《標準化法》的要求,對手機保護套產品制定有專門的企業標準Q/HDXMT002—2015《手機保護套》,經北京市海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適用于手機保護套使用的場景,明確了15項測試指標,已在產品標簽上明確標識,在生產中嚴格執行,確保產品質量合格,消費者可以放心使用。
《2018年手機保護套比較試驗》報告顯示,小米某款手機殼塑化劑含量為0.17%,超出了限值0.1%的要求。“我們的比較試驗是從消費者角度出發,告訴消費者誰能達到‘90分’的‘優秀’,不是行政監管判定產品是否達到了合法的‘60分’。”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質量部副部長周玨表示,比較試驗是國際消費者組織的通行做法,是站在消費者的視角,用數據告訴消費者誰的品質更好。
“而且,歐盟標準EN14372是一種檢測方法標準,和歐盟REACH法規中的限量要求是兩回事。”周玨表示,目前歐盟的REACH法規和中國的玩具安全標準都要求列入清單的塑化劑限量為0.1%。按照REACH法規的最新要求,即將對可能使用的塑化劑限用范圍從兒童用品擴展到所有的塑料制品,“至于塑化劑的檢測方法,目前已經很成熟,歐盟標準EN14372的測試方法適用于所有的塑料材料”。
專家表示,最重要的是企業不能滿足于產品符合已認可備案的企業標準,忽略了消費者更加注重的對綠色安全和高端品質的需求。高端品質源自最嚴標準,企業在產品設計及生產過程中,有義務減少并最終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從源頭使消費者免于遭受有毒有害物質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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