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收房?先交了3年物業費再說
婺源一小區被業主質疑交房過程太“強勢”
中國江西網記者 李亞男 黃玉龍
“小區開發商婺源縣萬茂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茂公司)交房過程太‘強勢’:強制業主繳納燃氣安裝費、強制預交3年物業費、后期交房的業主甚至還要預交3年車位租金或管理費,否則不予交房。”8月下旬,婺源縣萬源城小區多名業主反映。
不交3年物業費不交房
據了解,萬源城項目總建筑面積110827.2平方米,系萬茂公司2013年的重點開發項目,擬打造婺源縣“最好地段、最好小區”,打造婺源縣首個大型蘇式園林,項目創造了婺源縣多個第一,首個智能化樓盤、首個“物業示范小區”,首個“省市優質工程”等等。
2016年7月,王先生在小區二期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并簽訂購房合同,同年12月辦理交房相關手續時被開發商通知,要繳納燃氣安裝費、預交3年物業費及其他雜費,其中燃氣安裝費2550元、3年物業費4676元。王先生稱,由于當時不懂相關規定且著急收房結婚,即便增加了不少額外支出,也只能咬牙交清以上費用。
“目前小區約有1000余戶業主,遭遇和自己一樣。最近業主群提供了燃氣管道安裝的相關文件規定,才了解到開發商如此做法是不合規的。”王先生說,開發商應及時退回違規收取燃氣安裝及預繳的相關費用。
小區三期的業主曹先生更無奈,他表示自己不但繳納了燃氣費、多年物業費,另外還被迫交了3年的車位租金。
開發商稱已事先告知業主
對此,8月26日萬茂公司回應,“萬源城小區早在2013年便提交了項目規劃申請報告,規劃中未將天然氣列入開發范圍,婺源縣天然氣于2016年進入該小區,其安裝均由燃氣公司負責,本司不參與,由于收取費用難度較大,便代其收取。”雖萬源城三期16、17、22至24等部分樓棟房屋認購時間在2016年3月之后,但同一個小區兩個政策,不便于操作,業主意見大,綜合考量后未列入建設成本也未列入房價。
“在當初簽訂房屋認購書時,便寫得一清二楚,要買我們的樓盤必須一次預交3年物業費、3年車位租金以減少征收成本。”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詹進茂說,三年一收,這是業主認可的,并不是強制的,相關部門也沒有規定不可以三年一收,只是要告知業主即可。
但這個說法卻被王先生等人否定,王先生等多名業主表示,未曾簽署認購書,是直接簽的合同,事先并不清楚預交費用。
多個部門介入調查
8月29日,記者從婺源縣房管局獲悉,該小區為老小區,當時建設時未規劃燃氣管道,因此縣物價局2017年便向上饒市發改委交了一份《關于要求核定我縣管道燃氣安裝費的請示》,同年6月13日上饒市發改委回復《關于婺源縣管道燃氣安裝費的批復》,批復告知,“未配套管道燃氣設施的居民住宅,居民申請安裝使用管道燃氣的,需要支付管道燃氣安裝費”。
而2018年8月13日,婺源縣發改委在回復業主有關《關于向發改委咨詢縣萬源城小區在規劃立項審批時小區可視對講系統及天然氣管道是否規劃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問題,做出以下回復:
一、2014年8月19日上饒市工程咨詢中心在萬茂萬源城商住小區相關評估報告中明確:(四)公共配套設施:9、建議補充住宅小區信息化應用管理系統設計內容;10、應補充小區燃氣管道工程設計內容。綜合上述文件,該項目在規劃立項審批時小區可視對講系統及天然氣管道應規劃為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二、根據2015年省發改委的相關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從2016年1月1日起,簽訂買賣合同的新建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房價外向購房者另行收取管道燃氣安裝費,購房者不再交納與管道燃氣建設安裝有關的費用。
針對上述實際情況,日前,記者獲悉,婺源縣發改委、縣房管局、縣物價局等多個單位已介入調查,目前正處于取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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