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6日訊 8月20日,一場大雨過后,城陽區魯商泰晤士小鎮的業主劉先生家中外墻開始滲水,室內屋頂漏水。“客廳的天花板漏雨,臥室的窗槽也一直往里滲水,被泡的不成樣子。”劉先生告訴信網(0532—80889431),發現這種情況,他立即聯系了開發商方面的房屋維修處的工作人員,卻被告知,四月份報修的業主都還沒排上維修,只能先等著,也并沒有明確時間。
劉先生告訴信網,該房于2016年交付,至今已有兩年多時間,房屋尚在保質期內,之前也存在滲水,只是面積較小,也不十分影響,便沒有太在意,但8月20日的一場大雨,使得家里的室內不少地方被水浸泡。
劉先生多次找相關部門投訴,直到8月31日,開發商房屋維修處的工作人員派人上門檢查并拍照做了相關記錄。“他們說要等到深秋,過了雨季再來修,可現在才立秋不久,要等到什么時候。”這樣的答復令劉先生感到不滿。
劉先生告訴信網,他希望外墻的維修由開發商盡快處理,做好防水工作。至于室內的漏水問題,希望開發商支付一定的經濟賠償,自己找相關施工單位進行維修,可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泰晤士小鎮物業表示,這種情況一般是業主自行封了陽臺,使得外墻保溫結構被破壞,才導致的漏雨進水,如果這一原因造成的影響應該是由業主自己承擔的。業主是如何和開發商方面協商維修的,物業方面表示也不是很清楚。 信網采訪了魯商泰晤士小鎮開發商,工作人員記錄下此事,并表示會有相關人員回復。截至發稿前,信網未收到相關回復。
針對此事,城陽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質檢科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8月30日,已經和該戶主溝通過,把問題反饋給了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已進行現場勘查,確定漏水位置是否在保修范圍之內。根據規定,建設單位應該在30日之內修復完成,且開發商已經承諾會給該戶主進行修復,且他們也已經下達了督辦單,及時監督并關注此事的處理進程。
信網全媒體記者 叢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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