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最根本的是優化法制環境,最重要的是同頻共振、上下同欲。
一、依法保護所有合法財產。建議將《憲法》第十三條修改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同樣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合理就高補償。讓恒產者有恒心。
二、加快完善相關法律規定
1.目前公共財產和私有財產保護不一,包括濫用取權、玩忽職守、貪污受賄、侵犯私有財產等,是很多問題的癥結所在,要公平公正對待。
2.為讓創業家企業家企業健康成長發展,減少后顧之憂,建議:對非主觀故意、因管理過失,雖然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排污排放不達標的,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不予追究刑責;可以采取經濟處罰、限期整改、責令停產、停業等措施。
3.貫徹疑罪從無原則,積極防范和糾正冤假錯案。避免物美張文中、雨潤祝義財等案件的重復發生,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保障當事人人權。
三、加快完善《招標投標法》,不再法定最低價中標。
1.《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一條建議修改為:“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低于平均投標價格;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遵循市場規律和價值規律,從根本上倡導誠信守法,避免逼良為娼,促進國家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2.《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建議修改為:“監督抽查的樣品應當由抽樣人員在市場上、用戶端或者企業成品倉庫內待銷的產品中隨機抽取并進行盲檢,同時監餐抽查組織生產時產品標準的合規性、一致性,不得由生產和銷售企業自行抽樣送樣。以有效監管,促進企業自律,行業規范,市場有序。
四、加快完善有關稅法
1.《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征求意見稿)》規定: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的,稅率為5%。建議修改為: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的,稅率為3%。以合理稅負,減輕納稅企業負擔。
2.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建議:個人獨資企業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應依照個人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一樣,不需繳納相關稅費,更不能往前追溯,以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提振市場信心。
五、公平市場競爭
1.毫不動搖支持中國企業,重點支持品質好、品牌強、能擔當、有競爭力的中國好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讓市場配置資源,不分所有制,不分央企、國企、民企和外企,一視同仁,不能體制歧視。
2.建立良性健康可持續的市場秩序,建議用履約保函來減少三角債互相拖欠的頑疾,特別是央企國企政府大量拖欠民企款項,如此既有利于誠信體系的建設,又利于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司法成本,同時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和金融風險。
3.放寬公司注冊地要求。現在不同城市對公司注冊地址要求不同,部分城市只允許寫字樓、商鋪等商業地產注冊公司。建議將一切固定場所,包括住房、倉庫、民居等,都納入到公司注冊地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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