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重慶4月23日電 (王嫚)為全面提升重慶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管理水平,改善水域生態環境,《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意見》提出,力爭全市水生生物保護區在2019年年底實現全面禁捕,到2020年,重慶市長江、嘉陵江、烏江干流重點水域實現常年禁捕,禁捕時間暫定實施10年。到2035年,重慶市重要水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樹立紅線思維,留足生態空間。”《意見》指出,要根據重慶水生生物保護和水域生態修復的實際需要,切實加強水生生物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在生態功能重要和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科學建立水生生物保護區。
實施生態修復工程。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在重要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關鍵生境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
《意見》規定,在推進水產健康養殖方面,江河湖庫以及三峽庫區175米水位淹沒區內禁止采用網箱及投放化肥、糞便、動物尸體(肢體、內臟)、動物源性飼料等污染水體的方式從事水產養殖。
在拯救瀕危物種方面,支持有條件的科研單位和水族館建設長江上游珍稀瀕危物種人工繁育和科普基地,經常性組織開展長江水生生物科普宣傳活動。建立野生魚類保種繁育基地和救護基地,對誤捕、受傷、擱淺、罰沒的水生野生動物及時進行救治、暫養和放生。
同時,《意見》還提出,科學劃定禁捕、限捕區域,統籌推進漁民上岸安居、精準扶貧等方面政策落實,探索建立禁捕補償制度,通過資金獎補、就業扶持、社會保障等措施,引導扶持捕撈漁民加快退捕轉產。
此外,《意見》提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破壞資源生態的犯罪行為。健全涉水部門聯合執法、毗鄰區域協同執法的聯動工作機制,開展專項聯合執法行動。堅決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嚴厲打擊“電毒炸”等非法捕撈行為,嚴肅查處制售電捕魚器具、收售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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