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4月24日消息(南海網記者莊曉珊 通訊員王穎)4月24日,海南高院二審公開審理來自巴哈馬國的科某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某公司)與海南中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某公司)、海南福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某公司)、海南亞特蘭蒂斯某公司(以下簡稱亞特蘭蒂斯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
2006年以來,科某公司申請,經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審核,先后注冊了“ATLANTIS”“亞特蘭蒂斯”商標。2012年,在兩個商標專用期限內,中某公司和福某公司共同開發位于海口市的一個房地產項目,命名為“亞特蘭蒂斯花園”。2013年,亞特蘭蒂斯公司成立,經營范圍為酒店投資及管理、物業服務等,中某公司是該公司股東之一。
科某公司以中某公司、福某公司和亞特蘭蒂斯公司在未取得科某公司商標授權的情況下,在商業宣傳中大量使用科某公司的注冊商標“ATLANTIS”“亞特蘭蒂斯”,構成對科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亞特蘭蒂斯公司的企業名稱包含了與科某公司注冊商標“亞特蘭蒂斯”完全相同的文字,極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三家公司及其項目與科某公司存在特定關聯,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海口中院提起商標權侵權之訴。海口中院一審認定中某公司、福某公司、亞特蘭蒂斯的侵權行為成立,且構成不正當競爭,并判賠100萬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福某公司、亞特蘭蒂斯公司不服,上訴至海南高院。在二審庭審過程中,福某公司、亞特蘭蒂斯公司以涉案商標“亞特蘭蒂斯”實為公眾知曉的文明古國“名稱”,源于古希臘神話傳說,因此在廣告宣傳和公司名稱中使用并不構成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請求依法改判。
據該案二審主審法官李菁介紹,海南法院審理涉外知識產權案件始終堅持平等保護原則,一方面對國外權利人合法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充分保護其知識產權;另一方面合理界定國外權利人享有的知識產權權利界限。
該案將由合議庭評議后,擇期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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