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13日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島首屋鑄造有限公司因未對產生的廢機油等危險廢物建設暫存場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對其罰款3萬元。信網聯系到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因本公司每年廢機油量產量很少,所以之前對于此規定并不了解,目前公司已經進行了整改并已經繳納了罰款。
2019年8月份,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在檢查中發現,青島首屋鑄造有限公司在生產中產生廢機油等危險廢物,但并未按照規定建設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對此進行立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未建設貯存的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未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最終,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對青島首屋鑄造有限公司作出處罰:罰款30000元。
青島首屋鑄造有限公司位于青島即墨市通濟辦事處閆家嶺村,信網通過“天眼查”系統了解到,該公司于1994年11月份在青島市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公司的主營業務為:生產汽車、摩托車用鑄鍛毛坯件、三軸以上連動的數控機床、鑄鐵件,鑄造機械及零備件和檢驗儀器,制造加工木制模具及金屬模具。
信網聯系到該公司,工作相關負責人承認的確存在此事。并表示,之前產生廢氣機油的主要來源為鏟車及叉車,每個月只會產生30升左右,并且會定期清理,因為產量較少,所以在此之前公司對于此項規定并不十分了解。負責人表示,在接受完處罰后,公司已經進行了相應整改,目前罰款也已經繳清。信網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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