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新聞客戶端訊 楊瓊 記者江修興報道:11月13日,南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直屬三大隊依法處罰瑤湖花園三期項目工地違法午間施工行為,并對其處以人民幣兩萬元罰款。
據了解,11月4日12時40分,該大隊執法人員在麻中東路與東風路交界處的瑤湖花園三期項目工地巡查發現,該工地正在施工作業,便立即開展調查。經查,該工地未辦理延時施工行政許可手續,擅自午間(12時至14時)施工作業,施工時使用汽車泵、手動泵等機械設備,所產生的噪聲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違反了《江西省環境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為此,執法人員責令該工地立即停止違法施工行為,依法對其承建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嚴格遵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施工、規范作業,并對其處以金額為人民幣兩萬元的行政處罰。
截至11月13日,該工地已經改正其違法施工行為,并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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