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5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島德爾德機械科技有限公司因噴漆車間未完全密閉,導致部分有機廢氣未經收集處理外排,被青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進行處罰。
信網獲知,1月8日,執法人員對青島德爾德機械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主要從事紡織機械生產,建有3個車間,配套安裝有廢氣處理設施,檢查時該公司正在生產,其中噴漆車間未完全密閉,部分有機廢氣未經收集處理外排。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因此,2020年2月17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企業處以罰款兩萬元。
針對此處罰,青島德爾德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按規定進行整改,已開始正常生產。
信網記者 叢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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