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20期)。
浙江南國大酒店有限公司購進的牛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16.1μg/kg,標準值為不得檢出。
五氯酚酸鈉常被用作除草劑、殺菌劑。《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牛肉中檢出五氯酚酸鈉,可能是飼料中藥物殘留導致。
杭州蔬菜物流有限公司王士學攤位銷售的小白菜,阿維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阿維菌素是一種抗生素類藥物,用于殺蟲、殺螨、殺線蟲,具有廣譜、高效、低殘留等特點。阿維菌素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農藥使用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違規使用農藥。食用阿維菌素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四肢無力、肌肉震顫等癥狀,甚至還可能導致抽搐、昏迷等。
杭州蔬菜物流有限公司陳鳳權攤位銷售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滅蠅胺是一種觸殺、胃毒和內吸傳導作用的昆蟲生長調節劑類殺蟲劑。滅蠅胺對眼睛、皮膚有刺激作用,短期內大量接觸可引起急性中毒,產生惡心、嘔吐、眩暈等健康危害。
浙江良渚蔬菜市場開發有限公司王雙山攤位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腐霉利是一種低毒內吸性殺菌劑,具有保護和治療雙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腐霉利對眼睛、皮膚有刺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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