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貴州省興義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近期,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兩起假冒“貴州茅臺酒”,涉案茅臺酒合計113瓶,貨值金額分別為111300元、124800元。兩起案件均已移送興義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8日,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人投訴,稱在興義市某煙酒店處購買的貴州茅臺酒是假酒。2020年8月18日經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人員對投訴人提供的貴州茅臺酒8件5瓶(共計53瓶)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為假冒注冊商標產品,侵犯“貴州茅臺酒”注冊商標專用權。執法人員對上述53瓶侵權的“貴州茅臺酒”依法進行了扣押。目前,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過調查,發現被投訴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之規定,已將該案件移送興義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日晚,興義市公安局向陽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懷疑買到假冒“貴州茅臺酒”10件(每件6瓶),共計60瓶,隨即派出所聯系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貴州茅臺酒廠鑒定人員鑒定,上述60瓶茅臺酒是假冒“貴州茅臺酒”,涉嫌侵犯“貴州茅臺酒”注冊商標專用權。目前,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該案件移送興義市公安局。
在此,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別真假和偽劣商品,一旦發現假冒偽劣商品,積極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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