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省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2021年第2號)。

臺州市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公示(2021年第2號)
關于對臨海市董愛青饅頭店生產銷售的饅頭抽檢不合格的處置情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XC20331082317931074;產品名稱:饅頭;抽樣日期:2020-09-22;被抽樣單位:臨海市董愛青饅頭店;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調查處理情況:2020年10月20日,執法人員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F20091547),并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該批次饅頭已全部銷售。
2.產品控制情況:2020年9月21日,當事人制售上述不合格饅頭共150個,已全部銷售,因銷售對象不確定,且銷售時間較長,未能召回。
3.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在饅頭中添加甜蜜素,屬于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依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如下:一、沒收違法所得161元,上繳國庫;二、處以罰款8000元整。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原因是當事人在制作饅頭過程中添加了甜蜜素,已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