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20日,廣西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廣西柳江區柳順食品加工廠)。

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品不合格情況通知的內容,涉及我市1家生產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廣西柳江區柳順食品加工廠生產經營的酥豆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 GC21450000622231648 | 樣品名稱 | 酥豆 |
生產日期 | 2021-03-10 | 型號規格 | 450克/袋 |
標稱生產 企業 | 廣西柳江區柳順食品加工廠 | 被抽樣 單位 | 象州幸福萬家生鮮超市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酸價(以脂肪計) | 檢驗機構 | 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廣西柳江區柳順食品加工廠(以下簡稱當事人)涉嫌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酥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鑒于本案當事人生產銷售上述產品的貨值金額數額較小,當事人采購用于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酥豆食品原料時依法查驗供貨商的相關合法資質,建立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保存相關憑證,建立有臺賬,能說明上述產品原料的進貨來源,自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積極配合我局開展案件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并開展自查工作,及時進行產品召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的規定,按照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對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酥豆行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2.00元;2.沒收不合格酥豆(生產日期:2021-03-10)260袋;3.并處20000.00元罰款。罰沒款共計人民幣20012元。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不得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排查原因情況:當事人建立了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當事人持證亮證合法生產經營,其生產經營場所通過審批部門審批。經過分析排查可知上述產品不合格原因是操作不當,可認定當事人生產的產品操作不符合要求。
企業整改情況:已停產。
整改復查情況:正在整改中。
(四)無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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