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0月21日,湖北省荊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掇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公告(2021年第2號)。

掇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公告(2021年第2號)
我局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抽檢檢驗報告(2021GC0359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檢檢測后處理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進行了風險控制?,F將風險控制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情況
2021年7月22日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對荊門市掇刀區吳國平超市銷售的金漢源苦蕎酒【蕎香型】(規格:500ml/瓶;生產日期:2018-03-13;標稱生產者:湖北金漢醇酒業有限公司)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樣單號:GC21420000003334003),發現不合格項目,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Q/JHC 0001S-2016《苦蕎酒》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1年9月3日我局監管人員送達《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并對荊門市掇刀區吳國平超市經營場所及庫房實施現場檢查。經調查,當事人共購進該批次“金漢源苦蕎酒【蕎香型】”588瓶,已銷售558瓶,剩余30瓶已下架暫扣。掇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督促當事人制定召回計劃并發布召回公告,目前無產品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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