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39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6號)顯示,標稱四川鄉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鄉山天然礦泉水公司”)生產的“首秀礦泉”飲用天然山泉水(生產日期/批號:2021/8/27)被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合格。

銅綠假單胞菌對免疫力弱的人群風險較大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鄉山天然礦泉水公司生產的飲用水并非首次曝出銅綠假單胞菌超標。
四川省達州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9月28日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1年第13號)顯示,標識四川鄉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山泉水被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合格。
2019年12月6日,達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食品抽檢公告顯示,標稱四川鄉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首秀礦泉”飲用天然山泉水(生產日期/批號:2019/8/2)被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合格。
經了解,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水、空氣、 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銅綠假單胞菌對于免疫力較弱的人群健康風險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中銅綠假單胞菌的檢測結果均為不得檢出。包裝飲用水中檢出銅綠假單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還可能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飲用水此前被檢出2B級潛在致癌物
除了銅綠假單胞菌超標之外,鄉山天然礦泉水公司生產的飲用水此前還曝出溴酸鹽超標。值得注意的是,該物質在國際上被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鄉山天然礦泉水公司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于2020年11月30日被四川省達州市渠縣市場監管局罰款0.8萬元。據了解,本次處罰涉及的問題為:該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生產的飲用天然礦泉水經檢驗,溴酸鹽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要求,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2020年4月,達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顯示,標稱四川鄉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山泉水(生產日期:2019-07-12)被檢出溴酸鹽項目不合格。據悉,渠縣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8月28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生產企業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2019年11月14日,當事食品生產企業被警告;沒收非法所得1318元;罰款50000元。
2019年10月24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47號)》顯示,標稱四川鄉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山泉水”,不合格項目為溴酸鹽,檢驗結果為0.020?mg/L,標準規定為≤0.01?mg/L。
據悉,溴酸鹽在國際上被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它是礦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種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產物。長期飲用具有較高含量溴酸鹽的天然礦泉水,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專業人士表示,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當用臭氧對水消毒時,溴化物與臭氧反應,氧化后會生成溴酸鹽。國際癌癥研究中心(IARC)認為,溴酸鉀對實驗動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鹽對人的致癌作用還不能肯定,為此將溴酸鹽列為對人可能致癌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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