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1年 第47期)。據通告,1批次“三臺”杏子果酒被檢出酒精度不合格。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樣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 | 不合格項目 | 檢驗結果 | 標準值 | 檢驗機構 |
新疆三臺酒業(集團)有限公司 | 新疆吉木薩爾縣三臺鎮南街 | 新疆三臺酒業(集團)黑加侖果業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吉木薩爾縣三臺鎮南街 | 杏子果酒 | 740mL/瓶、酒精度:6±1%vol | 三臺 | 2021-11-19 | 酒精度 | 8.6%vol | 5.0%vol-7.0%vol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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