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1月24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期)。

省市場監管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期)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抽檢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信息。江蘇蘇果超市有限公司萬辰國際廣場店銷售的標稱江蘇華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鹽水鴨,經廣州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生產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南京市江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企業,并對江蘇華糧食品有限公司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調查查明,該公司共生產該批次不合格產品280袋,共計112公斤,貨值2520元,均已銷售完畢。企業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第一時間進行召回,共召回該不合格產品6袋,共計2.4公斤。經調查,該產品不合格是運輸過程中包裝破損導致。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構成了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當地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決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6元、罰款11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企業,并對江蘇蘇果超市有限公司萬辰國際廣場店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調查查明,該公司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產品20袋,共計8公斤,貨值356元,均已銷售完畢。鑒于當事人已經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當地監管部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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