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1月28日,湖南省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抽檢不合格食品(干百合)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2022年第9號)。

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干百合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公示(2022年第9號)
2021年11月份,我局在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領取到湘鄉市新湘路紅侖日興超市銷售的干百合經抽檢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現將其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公示如下:
我局于2021年11月11日領取到湘鄉市新湘路紅侖日興超市銷售的干百合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書№: XC21430381570809945后,立即確定我局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調查處理,執法人員于當日將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送達了當事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經查實,當事人于2021年3月以36元/千克的單價購進散裝干百合2.5kg,以48元/千克的單價進行銷售,截止案發之日,當事人已銷售1.95kg,銷售金額93.6元,庫存0.55kg,貨值金額共計120元,獲利23.4元。當事人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針對售出的不合格產品張貼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至召回時限截止,未發現消費者退貨。
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主動提供證據材料,違法金額較少,其行為符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第 (一)項的規定,屬于可以依法減輕處罰情形。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二百九十四第(二)裁量基準的規定,綜合裁量,我局對當事人處以沒收在扣的干百合0.55kg;沒收違法所得23.4元,罰款5000元,罰沒款合計人民幣5023.4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56771170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公示。
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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