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第五十七期)(食品餐飲環節)。

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第五十七期)(食品餐飲環節)
在福州市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市1家餐飲服務單位供應的1批次產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音西蔬享餐廳采購的手工面
(一)抽檢基本情況。經福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所檢測,福清市音西蔬享餐廳采購的手工面(無包裝),購進日期為2021年10月28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合格。
(二)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采購不合格手工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具備依法從輕的情節。經研究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126元;2.處以罰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排除當事人在采購環節添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可能性。
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張貼召回公告。2.查驗并留存供貨者相關資質和合格證明文件。整改復查: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復查,復查結果為合格。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