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7月21日,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62號)。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2年第62號)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3批次食品不合格?,F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津區慈云專業魚店水產批發經營部于2022年4月19日銷售的鯽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鯽魚共計10kg,本局抽樣3.05kg,其余鯽魚已全部銷售完畢。該批次不合格農產品為當事人從農戶胡軍處購進,當事人在購進產品時進行了進貨查驗。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江津區慈云專業魚店水產批發經營部排查不合格原因,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繼續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落實主體責任,查驗貨品檢測報告,加強食用農產品快檢,本局后續將加強對該商戶的日常監管力度。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0日對江津區慈云專業魚店水產批發經營部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受委托人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證據,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江津區慈云專業魚店水產批發經營部經營獸藥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涉案財物較少,符合《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之規定的應當減輕或從輕處罰的情形,根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二、江津區良生食品經營部于2022年4月19日銷售的鯽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鯽魚共計40kg,本局抽樣2.95kg,其余鯽魚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江津區良生食品經營部排查不合格原因,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落實主體責任,查驗貨品檢測報告,加強食用農產品快檢,本局后續將加強對該商戶的日常監管力度。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0日對江津區良生食品經營部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受委托人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證據,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江津區良生食品經營部經營獸藥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涉案財物較少,符合《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之規定的應當減輕或從輕處罰的情形,根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三、江津區曉均鮮魚批發店于2022年4月19日銷售的鯽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鯽魚共計80kg,本局抽樣2.7kg,其余鯽魚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江津區曉均鮮魚批發店排查不合格原因,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落實主體責任,查驗貨品檢測報告,加強食用農產品快檢,本局后續將加強對該商戶的日常監管力度。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0日對江津區曉均鮮魚批發店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受委托人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證據,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江津區曉均鮮魚批發店經營獸藥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涉案財物較少,符合《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之規定的應當減輕或從輕處罰的情形,根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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