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萬盛經開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5號)。

重慶市萬盛經開區市場監管局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5號)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3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一)被抽樣單位名稱: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經營地址:重慶市萬盛區萬盛大道26號1-62號,樣品名稱:米蕉,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樣品購進日期:2022年5月5日。
(二)被抽樣單位名稱: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經營地址:重慶市萬盛區萬盛大道26號1-62號,樣品名稱:沃柑,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丙溴磷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樣品購進日期:2022年5月5日。
(三)被抽樣單位名稱:萬盛經開區淼鮮副食超市,經營地址:重慶市萬盛區萬盛大道26號1-62號,樣品名稱:黃辣丁(活),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樣品購進日期:2022年5月11日。
二、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一)我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6月8日向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送達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和《重慶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并告知其在7個工作日內有申請復檢的權利,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不提出異議和復檢申請。經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批次米蕉已于檢查前全部銷售、處理完畢,沒有庫存。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銷售的該批次米蕉為零售,有銷貨記錄,但銷貨記錄無記名,無法追回,也不能召回。我局于2022年6月9日立案調查,并指導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加強產品質量控制,同時建立和完善進銷貨臺賬,提高管理水平。
(二)我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6月8日向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送達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和《重慶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并告知其在7個工作日內有申請復檢的權利,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不提出異議和復檢申請。經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批次沃柑已于檢查前全部銷售、處理完畢,沒有庫存。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銷售的該批次沃柑為零售,有銷貨記錄,但銷貨記錄無記名,無法追回,也不能召回。我局于2022年6月9日立案調查,并指導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加強產品質量控制,同時建立和完善進銷貨臺賬,提高管理水平。
(三)我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6月6日向萬盛經開區淼鮮副食超市送達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和《重慶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并告知其在7個工作日內有申請復檢的權利,萬盛經開區淼鮮副食超市不提出異議和復檢申請。經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批次黃辣丁(活)已于檢查前全部銷售、處理完畢,沒有庫存。萬盛經開區淼鮮副食超市銷售的該批次黃辣丁(活)為零售,有銷貨記錄,但銷貨記錄無記名,無法追回,也不能召回。我局于2022年6月7日立案調查,并指導萬盛經開區淼鮮副食超市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加強產品質量控制,同時建立和完善進銷貨臺賬,提高管理水平。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一)對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本局責令萬盛經開區怡品鮮果三店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589元;
3、罰款5000元。
(二)對萬盛經開區淼鮮副食超市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局責令萬盛經開區淼鮮副食超市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22.8元;
3、罰款10000元。
重慶市萬盛經開區市場監管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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