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9月26日,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36期),涉及重慶仵達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精)。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仵達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經營的香蕉(精)(購進日期:2022年6月13日),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不合格食品香蕉(精)時沒有履行查驗檢驗合格證明材料。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及時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5日對重慶仵達商貿有限公司經營不合格香蕉(精)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用農產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當事人未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
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三)、(七)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如下: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45.21元;3.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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