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海蜇肉質肥厚、鮮美爽脆、營養豐富,深受消費者喜愛。不過,廣大消費者在選購海蜇產品時,也要警惕食品安全問題,避免買到劣質品。
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2期食品抽檢信息。其中,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不合格海蜇產品被點名。
該抽檢信息顯示,標稱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州瑞隆食品”)2022年9月10日生產的鹽漬海蜇【規格型號:500克/袋】,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鹽漬水產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075g/kg。本次抽檢的這款鹽漬海蜇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測結果為1.24g/kg。
據介紹,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腎臟、骨骼生長造成危害。鹽漬水產品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針對本次抽檢的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福州瑞隆食品生產的海蜇產品已不止一次被查出質量問題。
據信用中國,2021年3月4日,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福州瑞隆食品罰款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0.06萬元,原因涉及該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生產日期:2020-10-25,規格:500克/袋)經抽樣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4月公布的食品抽檢信息(2020年第11期)顯示,標稱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絲【生產(加工、購進、檢疫)日期:2019/12/13】被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公開信息顯示,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以從事食品制造業為主,經營范圍涉及食品生產、批發、零售。
就海蜇接連抽檢不合格一事,中國質量新聞網多次撥打福州瑞隆食品對外公開的聯系電話,截至發稿時,電話始終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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