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月30日,湖南省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5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公示(2023年第5號)。

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5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公示(2023年第5號)
2022年11月份,我局在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領取到湘鄉市副食市場香濃食品原料商行銷售的黑芝麻經抽檢酸價(以脂肪計)(KOH)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湘鄉市新湘路鴻發炒貨店銷售的黑芝麻經抽檢酸價(以脂肪計)(KOH)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湘鄉市煙酒副食百貨大市場丹丹炒貨行銷售的黑芝麻經抽檢酸價(以脂肪計)(KOH)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湘鄉市望春門星期五酒店使用的胡蘿卜經抽檢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湘鄉市望春門王閃家小吃店使用的小米椒經抽檢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現將上述5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黑芝麻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我局于2022年11月8日領取到湘鄉市副食市場香濃食品原料商行銷售的黑芝麻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書№: XC22430381571100221后,立即確定我局新湘路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調查處理。執法人員于11月10日 將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送達了當事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同時執法人員發現現場仍有不合格批次黑芝麻在售,故當場下達了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湘市監強制[2022]112號),依法扣押了該批次庫存的黑芝麻。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9月16日從湖南高橋大市場繁榮水洗芝麻經營部購進一批黑芝麻,共購進3件,每件重24.5公斤,合計73.5公斤,進貨價格每件410元(16.75元/公斤),購進金額為1230元,銷售價格是24元/公斤,截至2022年11月10日該批次的黑芝麻已銷售69.91公斤,庫存3.59公斤,貨值金額1764元,獲利506.84元。當事人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針對售出的不合格產品張貼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至召回時限截止,未發現消費者退貨。
鑒于當事人能如實提供有關材料,陳述違法事實,積極配合調查,使本案調查進展順利、效果明顯,其行為符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屬于可以依法減輕處罰情形。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二百九十四第(二)裁量基準的規定,綜合裁量,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在扣的散裝黑芝麻3.59千克;沒收違法所得506.84元;罰款3000元, 罰沒款合計3506.84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其違法行為。
二、不合格食品黑芝麻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我局于2022年11月8日領取到湘鄉市新湘路鴻發炒貨店銷售的黑芝麻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書№: XC22430381571100220 號后,立即確定我局新湘路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調查處理。執法人員于11月10日 將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送達了當事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了異議。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10月8日從長沙市雨花區黃金園芝麻商行購進一批次散裝黑芝麻,進貨價格是20元/公斤,購進1件,計20公斤,購進金額為400元,銷售價格是24元/公斤,截至2022年11月10日已全部銷售完畢,貨值金額480元,獲利80元。當事人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針對售出的不合格產品張貼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至召回時限截止,未發現消費者退貨。
鑒于當事人能如實提供有關材料,陳述違法事實,積極配合調查,使本案調查進展順利、效果明顯,其行為符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第 (一)項的規定,屬于可以依法減輕處罰情形。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二百九十四第(二)裁量基準的規定,綜合裁量,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80元;罰款3000元;罰沒款合計3080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其違法行為。
三、不合格食品黑芝麻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我局于2022年11月10日領取到湘鄉市煙酒副食百貨大市場丹丹炒貨行銷售的黑芝麻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書№: XC22430381571100222號后,立即確定我局新湘路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調查處理。執法人員于當日內將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送達了當事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了異議。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9月24日從長沙市雨花區黃金園芝麻商行購進散裝黑芝麻1件,20公斤/件,進貨價格為20元/公斤,購進金額為400元,銷售價格是24元/公斤,截至2022年11月10日已全部銷售完畢,貨值金額480元,獲利80元。當事人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針對售出的不合格產品張貼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至召回時限截止,未發現消費者退貨。
鑒于當事人能如實提供有關材料,陳述違法事實,積極配合調查,使本案調查進展順利、效果明顯,其行為符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第 (一)項的規定,屬于可以依法減輕處罰情形。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二百九十四第(二)裁量基準的規定,綜合裁量,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80元;罰款3000元;罰沒款合計3080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其違法行為。
四、不合格食品胡蘿卜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我局于2022年11月14日領取到湘鄉市望春門星期五酒店使用的胡蘿卜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書№: XC22430381570813521后,立即確定我局望春門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調查處理。執法人員于當日將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送達了當事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經查:當事人使用的胡蘿卜是2022年10月11日從業務員手中購進的,共購進2斤,購進價格為5.2元/斤,購進金額為10.4元,截至2022年11月14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已全部使用完畢,是用于制作胡蘿卜炒肉菜品的原料,未單獨計費,獲利無法計算。
鑒于當事人在本案調查取證期間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違法金額較少,其行為符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屬于可以依法減輕處罰情形。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二百九十四第(二)裁量基準的規定,綜合裁量,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其違法行為。
五、不合格食品小米椒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我局于2022年11月14日領取到湘鄉市湘鄉市望春門王閃家小吃店使用的小米椒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書№: XC22430381570813570后,立即確定我局望春門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調查處理。執法人員于當日將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送達了當事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經查:當事人使用的小米椒是2022年10月11日從業務員手中購進的,共購進10斤,購進價格為5元/斤,購進金額為50元,截至2022年11月14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已全部使用完畢,是用于制作辣椒炒肉等菜品的原料,未單獨計費,獲利無法計算。
鑒于當事人在本案調查取證期間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違法金額較少,其行為符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屬于可以依法減輕處罰情形。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二百九十四第(二)裁量基準的規定,綜合裁量,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其違法行為。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56771170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公示。
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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