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啟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啟東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期),涉及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
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經營場所內的炒菜盤(復用餐飲具,生產/檢疫/購進/加工日期:2022-10-25),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經排查,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因餐具清洗不規范導致該批次餐具不符合標準規定。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啟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作出行政處罰(啟市監當罰〔2022〕1118-2號),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
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加工使用的生姜(購進日期:2022-10-23),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經調查,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共購進該批次生姜2.5kg,已加工2.5kg,在餐飲環節加工使用,無法進行召回。經排查,因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索票索證義務導致該批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啟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啟東市菜管家海鮮館作出行政處罰(啟市監處罰〔2023〕第00018號)并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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