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有限公司因食品質量不合格再度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2023年第5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識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生產的胡麻油(生產日期:2022/8/19)被檢出溶劑殘留量項目不合格(檢驗結果:16.6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據悉,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貿食品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據介紹,溶劑殘留常見于采用浸出法加工生產的食用植物油中,用壓榨工藝生產的食用植物油不允許使用抽提溶劑,所以壓榨工藝生產的食用植物油標準規定溶劑殘留量為不得檢出。溶劑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沒有在后續工藝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劑。食用油中溶劑殘留量過高,長期大量攝入可能會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和造血系統產生影響。
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負責產品質量工作的王先生告訴中國質量新聞網,該款胡麻油溶劑殘留量不合格有各種原因,如有的(生產)管道通過脫膠脫酸產生的這種可能性。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王先生稱,該款胡麻油總共生產5件,已全部銷售完,無法召回。市場監管部門對公司進行了罰沒款。
公開信息顯示,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從事零售業為主的企業,經營范圍涉及食用油加工、銷售;預包裝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等。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生產的胡麻油產品因質量不合格還曾被山西省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山西省市場監管局此前發布的2022年第37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刺松果”胡麻油(生產日期/批號:2022/8/1)抽檢不合格,涉及溶劑殘留量不符合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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