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1日,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7號)。

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17號)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2批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北碚區海之聲餐館使用的飯碗(復用餐飲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北碚區海之聲餐館(以下簡稱“當事人”)使用的飯碗(復用餐飲具)(加工日期:2023年4月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抽檢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2023年5月9日,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開展了現場檢查,未發現抽檢不合格批次的飯碗(復用餐飲具),北碚區海之聲餐館也未申請復檢。當事人使用的飯碗為復用餐飲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并向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19日對北碚區海之聲餐館使用的飯碗(復用餐飲具)經食品安全抽檢被判定為不合格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北碚區海之聲餐館使用的飯碗(復用餐飲具)經食品安全抽檢被判定為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責令北碚區海之聲餐館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2500元。
二、北碚區渝鍋堂老火鍋碚南大道店使用的杯子(復用餐飲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北碚區渝鍋堂老火鍋碚南大道店(以下簡稱“當事人”)使用的杯子(復用餐飲具)(加工日期:2023年4月6日),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抽檢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2023年5月8日,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開展了現場檢查,未發現抽檢不合格批次的杯子(復用餐飲具),北碚區渝鍋堂老火鍋碚南大道店也未申請復檢。當事人使用的杯子為復用餐飲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并向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19日對北碚區渝鍋堂老火鍋碚南大道店使用的杯子(復用餐飲具)經食品安全抽檢被判定為不合格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北碚區渝鍋堂老火鍋碚南大道店使用的杯子(復用餐飲具)經食品安全抽檢被判定為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責令北碚區渝鍋堂老火鍋碚南大道店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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