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8月25日,內蒙古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6月5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從食品安全智慧監管系統中領取了市級抽檢1批次任務,此次抽檢為監督抽檢,經過抽樣檢驗,鉛項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的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胡蘿卜;被抽樣單位名稱:昆區樹偉精品蔬菜批發店;生產日期:2023年4月11日;抽樣基數:50kg;抽樣數量:3.5kg;檢驗不合格項目:鉛;檢驗機構:包頭市檢驗檢測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當事人經營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之規定。”鑒于當事人是從友誼蔬菜批發市場流動車輛購進胡蘿卜,并不知道其購進的胡蘿卜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同時是首次違法且情節輕微。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條: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食品經營者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以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包頭市昆都侖區樹偉精品蔬菜批發店已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內容,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特此通告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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