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9月22日,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2家經營者3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潼南區嗨心果食品經營店經營的香蕉(購進日期:2023-6-5),其中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潼南區嗨心果食品經營店經營的荔枝(購進日期:2023-6-5),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潼南區浙客隆百貨超市經營的小黃姜(購進日期:2023-6-1),其中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相關經營者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責令其召回問題食品。經營者承諾將在今后的經營中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潼南區嗨心果食品經營店涉嫌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本局于2023年7月12日立案。經查明,當事人經營涉案香蕉、荔枝的行為構成了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但鑒于當事人建立了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可以免予處罰,本局決定免予處罰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潼南區浙客隆百貨超市經營店涉嫌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本局于2023年7月12日立案。經查明,當事人經營涉案小黃姜的行為構成了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但鑒于當事人建立了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可以免予處罰,本局決定免予處罰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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