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福建省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榮泰旺嘉商貿。

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榮泰旺嘉商貿
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經營單位?,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福建省榮泰旺嘉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老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福建省榮泰旺嘉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2023-05-31)經抽樣檢驗,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單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福建省榮泰旺嘉商貿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產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行政處理決定書編號:獅市監處(2023)7019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福建省榮泰旺嘉商貿有限公司接到不合格報告后啟動召回、開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強員工培訓、落實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制度等。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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