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6期),涉及江北區群有便利店銷售的老姜、重慶昕昕昇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2023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2家食品經營者2批次產品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北區群有便利店銷售的老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
江北區群有便利店(“當事人”)銷售的老姜,經抽樣檢驗,鉛項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老姜購進自重慶市江北區盤溪玉帶苑農產品批發市場江北區李政農產品經營部,當事人購進上述不合格老姜時履行了經營者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當事人認真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鑒于當事人履行了經營者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該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
二、重慶昕昕昇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昕昕昇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銷售的香蕉,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經營者整改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上述不合格香蕉購進自重慶市江津區歐特農產品經營部。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當事人認真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鑒于當事人進貨時查驗了供貨商的檢驗合格證明,收取了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我局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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