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發布2023年第4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2023年第4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浦東新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2023年6月、2023年8月),涉及本區8家食品經營企業的1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上海市浦東新區惠南鎮正琪陽餐飲店使用的盤子
(一)產品名稱:盤子;生產日期:2023-04-17;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
(二)上海市浦東新區惠南鎮正琪陽餐飲店使用不合格盤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二、上海市浦東新區老年協會(惠南食堂)使用的餐盤
(一)產品名稱:餐盤;生產日期:2023-04-17;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
(二)上海市浦東新區老年協會(惠南食堂)使用不合格餐盤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三、上海良閣珍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碗
(一)產品名稱:小碗;生產日期:2023-04-19;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
(二)上海良閣珍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小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四、上海良閣珍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盤子
(一)產品名稱:盤子;生產日期:2023-04-19;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
(二)上海良閣珍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盤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五、上海市浦東新區書院鎮馨園飯店經營的牛蛙
(一)食品名稱:牛蛙;規格:/;生產日期:2023-4-11;不合格項目:恩諾沙星。
(二)經調查,上海市浦東新區書院鎮馨園飯店經營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情況:購進4.00公斤,銷售2.45公斤,銷毀1.55公斤。
(三)上海市浦東新區書院鎮馨園飯店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鑒于當事人上海市浦東新區書院鎮馨園飯店在經營中索證索票齊全,已盡到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說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已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六、上海國際航運大廈有限公司使用的盤子
(一)產品名稱:盤子;生產日期:2023-4-20;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二)上海國際航運大廈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盤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七、上海市浦東新區萬祥鎮樂齡養老院(食堂)使用的餐盤
(一)產品名稱:餐盤;生產日期:2023-05-08;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二)上海市浦東新區萬祥鎮樂齡養老院(食堂)使用不合格餐盤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八、上海市浦東新區新場幼兒園(食堂)使用的碗
(一)產品名稱:碗;生產日期:2023-06-21;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
(二)上海市浦東新區新場幼兒園(食堂)使用不合格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九、上海市浦東新區宣橋幼兒園(分部食堂)使用的湯碗
(一)產品名稱:湯碗;生產日期:2023-06-27;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二)上海市浦東新區宣橋幼兒園(分部食堂)使用不合格湯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十、上海市浦東新區宣橋幼兒園(分部食堂)使用的餐盤
(一)產品名稱:餐盤;生產日期:2023-06-27;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二)上海市浦東新區宣橋幼兒園(分部食堂)使用不合格餐盤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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