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8期)。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8期)
2023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3家生產經營者3批次產品不合格?,F將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北區愛尚餐飲店銷售的牛蛙
(一)抽檢基本情況
江北區愛尚餐飲店(以下簡稱“當事人”)采購的牛蛙,經抽樣檢驗,呋喃唑酮代謝物、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和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并進行現場檢查。因當事人采購的上述批次食品均用于監督抽檢消耗及制售成餐飲成品食用消耗,現場已無不合格批次產品庫存,故未采取召回措施和查扣措施,當事人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鑒于當事人接到不合格報告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調查,且當事人銷售的涉案產品貨值金額較少,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也未收到食品安全相關投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減輕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500元;2.處罰款4000元。
二、蘇雪梅銷售的紅小米辣(辣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
蘇雪梅(以下簡稱“當事人”)銷售的紅小米辣(辣椒),鎘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不合格食品時未按照規定履行經營者進貨查驗義務。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及時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嫌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鑒于當事人貨值金額較小,未造成人體健康或人身、財產損害,未造成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68元;2.處罰款500元。
三、重慶澄仔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產的仙女豆干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澄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委托生產的仙女豆干經抽樣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被抽檢批次的仙女豆干由當事人委托武隆區驢毛坡炒菇菇農副產品店生產。當事人收貨時,查驗了武隆區驢毛坡炒菇菇農副產品店出具的出廠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出庫單、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許可證。當事人按儲存條件和要求進行了運輸及銷售,不合格原因初步判斷為生產環節所致。為杜絕購進不合格食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督促當事人履行好委托方責任,加強對生產方的食品安全監督,定期開展產品委托送檢。當事人按要求開展了自查整改,并向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委托生產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因該批次“仙女豆干”檢驗不合格的原因屬于生產環節的問題,且當事人作為委托生產商,在與生產商武隆區驢毛坡炒菇菇農副產品店簽訂的《委托代加工合同》中明確界定了生產環節的問題由生產商負責,故當事人作為委托生產商,在該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的案件中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決定對當事人不予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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