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3年溧水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第十一期),涉及江蘇泉鴿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的益生菌駝奶營養粉(固體飲料)的處置情況(抽樣單編號:DBJ23320100002730244ZX)。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為蛋白質,檢驗結果:0.080%,標準指標:≥0.7%。該批產品購進日期為2023年6月8日,當事人購進涉案益生菌駝奶營養粉(固體飲料)12罐(生產日期:2023-05-04,規格型號:300克/罐),已全部銷售完畢。涉案產品購進價格為9元/罐,銷售價格29.9元/罐,貨值金額為358.8元,違法所得為250.8元。該店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環節問題。
當事人經營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益生菌駝奶營養粉(固體飲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處以:1、沒收違法所得250.8元;2、罰款5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寧溧市監處罰〔2023〕2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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