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1月3日,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72號),涉及江津區勇順食品廠生產的小珍珠花生。

(2023年第72號)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家生產企業,1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津區勇順食品廠生產的小珍珠花生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生產日期為2023年5月4日的小珍珠花生,共計24kg,抽樣2.5kg,截至報告送達當日,當事人生產的上述同批次小珍珠花生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江津區勇順食品廠排查不合格原因,經查,造成該批次生產不合格原因系生產加工過程中關鍵控制點不嚴,導致出廠產品真實保質期低于包裝標注保質期。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續做好落實主體責任,查驗貨品檢測報告,本局后續將加大對該單位的日常監管力度。整改后,該公司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6日對江津區勇順食品廠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者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書證,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江津區勇順食品廠生產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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