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10號)。

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10號)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信息公示的要求,現將涉及我市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儀隴縣金城鎮華聯商超貿易連鎖店銷售的、標稱由山西峨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色山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原色山楂,生產日期:2023年3月10日,規格型號:計量銷售,被抽樣單位名稱:儀隴縣金城鎮華聯商超貿易連鎖店,標稱生產企業名稱:山西峨嵋食品有限公司。檢驗結果:胭脂紅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經調查,儀隴縣金城鎮華聯商超貿易連鎖店共購進該批次原色山楂10公斤,銷售10公斤,庫存0公斤,召回0公斤(已全部售完)。儀隴縣金城鎮華聯商超貿易連鎖店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儀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生產環節原因。
整改措施:一是嚴格要求供應商、經營商、生產者按規定經營正常商品;二是嚴格把控進貨渠道;三是全面檢查商品質量。
二、南部縣濱江辦事處眾味小吃店銷售的油條
(一)抽檢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油條,購進日期:2023年8月9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南部縣濱江辦事處眾味小吃店。檢驗結果: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經調查,南部縣濱江辦事處眾味小吃店共加工該批次油條30根,銷售30根,庫存0根,召回0根(已全部售完)。南部縣濱江辦事處眾味小吃店加工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南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其當事人作如下行政處罰:(1)警告;(2)處罰款2000元。
2、排查整改
南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督促該經營戶進行整改、跟蹤指導,并對該經營戶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增強法律意識;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嚴把食品進貨關;執法人員對經營場地進行檢查,確保違規添加劑零存在。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45、12315進行反映。
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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