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石家莊市欒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2023年第LC2023038號)。

欒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2023年第038號
按照有關要求,現將抽檢發現的1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風險控制和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處置情況
(一)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姜。被抽樣單位:欒城區麗姿餐飲飯店,購進單位:欒城區綠農蔬菜批發部。采購日期:2023年8月20日,規格型號:計量稱重。不合格項目:噻蟲胺項目不合格(不符合GB 2763-2021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農殘超標姜的供應商欒城區綠農蔬菜批發部,未能提供該批次姜供貨商的證照造成無法追溯的后果。欒城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該門市加強食品購進管控,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欒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4元、罰款5000元的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書編號:冀市監石處【2023】13012423000206號該批次姜不合格,經營者未能留存供貨商的證照造成無法追溯的后果。欒城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該門市加強食品購進管控,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欒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4元、罰款5000元的處罰決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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