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節臨近,月餅香四溢。為提倡節儉、反對浪費,鞏固前期過度包裝治理成果,避免“天價”月餅等現象反復,浙江省東陽市市場監管局于9月2日起組織開展了中秋節期間月餅過度包裝專項執法行動。

執法人員針對月餅生產企業、商場超市、高檔酒店、甜品餐飲等重點主體,聚焦月餅禮盒過度包裝問題,查處不符合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有關要求等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已責令改正1起,立案1起。
針對月餅過度包裝問題,現行標準為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及第1號修改單,根據標準,月餅包裝若有一項不符合以下要求,則判定該包裝為過度包裝:
01
包裝層數
月餅的包裝層數不應超過三層(完全包裹內裝物不致散出的包裝為一層,例如,天地蓋組合為一層,底托不算層數)。

02
包裝成本
①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15%;
②月餅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03
混裝要求
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除了食品用脫氧劑、冰袋等保護商品的必要產品)

04
包裝空隙率
計算規則詳見標準,建議使用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組織省計量科學研究院設計開發的“簡約包裝浙里判”微信小程序自動計算。


近年來,東陽市市場監管局通過普法宣貫、專項行動、監督抽檢等方式全方位開展過度包裝治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社會公眾認知,規范相關市場經營。下一步,該局將持續開展中秋節期間月餅過度包裝專項執法行動,堅持月餅大眾食品屬性,促進月餅行業健康發展,讓中秋回歸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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