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二期)
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中檢出不合格樣品,涉及我市1家網絡交易平臺及1家生產經營企業(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信平臺“智哆兔小店”銷售的椰子水
微信平臺店鋪“智哆兔小店”(視頻號“圓夢之星嚴選”)銷售的椰子水(標稱生產企業為安徽琦泉食品有限公司),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安賽蜜、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向微信平臺(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送達檢驗報告,并開展現場檢查。經查,經營企業為市中區智哆兔日用百貨經營店,注冊地址為山東省棗莊市市中齊村鎮盛北商貿城B04-19號。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能夠提供上述產品銷售企業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對微信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已履行法定義務,并已對微信平臺上的當事產品做下架刪除處理。
不合格食品標稱生產者安徽琦泉食品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了假冒異議申請。2025年12月23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申請作出異議認可。不合格食品經營者市中區智哆兔日用百貨經營店已由所在地棗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調查。
二、深圳昕爾晟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麻油味海蜇
(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廈門海關技術中心抽檢的深圳昕爾晟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麻油味海蜇(抽樣單編號:GBJ25000000361331035ZX,規格型號:150克/袋,生產日期:2025年5月16日,標稱生產企業名稱:江門市豐正食品有限公司),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
(二)2025年10月13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向當事企業深圳昕爾晟商貿有限公司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并開展現場檢查。深圳昕爾晟商貿有限公司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共10袋,已銷售10袋,全部被抽檢使用。深圳昕爾晟商貿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對該抽檢結果提出復檢申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已責令深圳昕爾晟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整改,并依法對該企業立案調查。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