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建兵
12月21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一批制止餐飲浪費典型案例。其中,一家飯店未張貼反餐飲浪費宣傳標語被予以警告處罰后,復查時雖張貼了反餐飲浪費宣傳提示,但服務人員仍在消費者點餐時主動推銷、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不必要的餐飲浪費。市場監管人員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12月22日《揚子晚報》)
我國的《反食品浪費法》明確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但現實生活中,一些餐飲單位經營者唯利是圖,一般不會主動提示提醒消費者防止浪費,甚至還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這次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的案例中,一些飯店因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誘導超量點餐等違法行為,被市場監管部門給予警告或罰款1000元等行政處罰。這些餐飲單位無視法律規定,監管部門就應當動真格予以懲罰。
立法解決食物浪費問題,既可以對主觀人為因素方面的食物浪費進行限制,也可以對客觀環境因素方面造成的浪費進行規范。對人們的某些可能產生食物浪費問題的行為進行限制或懲戒,將有效減少或杜絕因人們的主觀意愿而發生的食物浪費行為。有了《反食品浪費法》就必須嚴格執行。市場監管部門動真格,依法對誘導消費者過分點餐的行為進行嚴懲,對違法的餐飲單位開出“罰單”,是《反食品浪費法》的一次執法實踐,具有很好的示范效應,也給當地餐飲企業敲響了警鐘。
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反食品浪費法》不但可以弘揚我國勤儉節約傳統文化,也有利于社會的財富積累,有利于人們形成健康節儉的消費習慣。有關部門要經常到一些餐廳等進行巡查,只有依照“反食品浪費法”嚴格執法,才能讓“點餐浪費”現象越來越少,使“光盤”變為行為自覺。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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