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時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家網信辦副主任王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一級高級法官周加海,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負責人崔淑田,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司長彭新民,國家網信辦網絡法治局局長李長喜介紹網絡法治保障高質量發展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以下為發布會部分圖文實錄。
答記者問
極目新聞記者:
如今網絡市場持續發展壯大,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正當競爭、虛假營銷等亂象。請問,如何通過法治監管,來促進和規范網絡市場健康運行?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司長 彭新民:
謝謝您的提問。正如您所說的,網絡市場在持續發展壯大的同時,確實也存在一些問題。作為網絡市場的重要監管部門,我們積極做好網絡市場中競爭行為、價格行為、廣告、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等方面的監管工作,促進和規范網絡市場健康運行。
一方面,根據網絡市場發展的規律和特點,不斷完善相關立法,為網絡市場活動定規矩、畫方圓。比如,推動制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個人開辦網店可以將網絡虛擬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讓網絡市場準入機制更加優化;出臺《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劃定有獎銷售、價格促銷的“紅線”,嚴禁網絡經營者采取“先提價后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方式開展促銷,讓市場促銷更加規范;今年5月我們還公布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治理網絡經營者“好評返現”“數據流量造假”“大數據殺熟”等問題,讓市場競爭更加有序。
另一方面,聚焦網絡市場領域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監管執法,為網絡市場活動保駕護航。近年來,我們組織開展優化平臺協議規則專項行動,重點督促指導經營規模較大、與消費者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平臺企業,側重于平臺內經營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內容,對自身平臺規則和服務協議進行全面自查,指導854家平臺企業修改優化協議規則3680項;扎實推進“百家電商平臺點亮”行動,督促平臺亮照、亮證、亮規則,讓廣大消費者能夠了解到商家的真實情況,消除網絡市場信息不對稱;開展互聯網廣告治理工作,重點關注直播帶貨廣告、彈窗廣告、“軟文”廣告等新型廣告形式,加大監管力度,2023年度共查處各類虛假違法互聯網廣告案件2.25萬件,有力凈化了互聯網廣告市場環境。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緊緊圍繞推動網絡市場高質量發展,健全完善制度規則,強化政策統籌協調,整合市場監管政策工具,充分激發網絡經營主體發展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以高質量監管促進網絡市場高質量發展。謝謝!
浙江日報潮新聞記者:
今天正好趕上一年一度的“6·18”大促,想必很多人會在網上“買買買”。我們關注到一個數據,到目前為止國內網購用戶已達到了9億人。請問,怎么通過法治來維護這個龐大群體的權益?謝謝!
彭新民:
謝謝您的提問。現在網絡購物已經成為了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市場監管總局聚焦解決人民群眾在網絡消費中遇到的侵權問題,不斷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體系,今年還推動出臺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這個條例在下個月1日就要開始實施;同時,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積極化解消費矛盾糾紛,努力讓廣大人民群眾在網上放心消費、明白消費、無憂消費。
圍繞“放心消費”,制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進一步細化食品藥品領域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明確“餐飲外賣”“網上售藥”的經營規范,守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和“針尖下的安全”;出臺《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大力整治“霸王條款”,督促網絡經營者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今年我們還將繼續開展網絡市場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網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圍繞“明白消費”,制修訂《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明令禁止“價格刺客”“自動續費陷阱”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上線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平臺,實現全國市場監管部門消費投訴信息“集中展示、統一公示”,公眾可以通過這個平臺查詢特定商家的投訴情況,掌握實時投訴熱點。上線八個月以來網站訪問量達200多萬人次,已公示109萬家企業投訴信息232.9萬條。
圍繞“無憂消費”,制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我們總局還建立了在線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引導經營者、消費者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指導監督下,通過全國12315平臺在線解決消費糾紛,破解消費維權程序復雜、處理時限長等難題。截至目前,各地已推動16.6萬家企業入駐全國12315平臺,為消費者直接解決糾紛583.5萬件。今年3月15日上線“全國消協智慧315”平臺,實現全國消協組織在線受理消費者投訴,充分依靠消費者自己的組織來化解消費矛盾糾紛。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夯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治根基,不斷優化網絡消費環境,努力讓廣大人民群眾在網絡消費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謝謝!
(來源:國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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