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12日訊 為落實《“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規劃》有關部署,根據《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加強導游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有關內容,為進一步加強導游行業培訓管理,規范培訓內容,提升培訓質量,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研究制定了《2022年導游專業素養研培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各地要按照部門主導,高等院校、行業組織共同參與,分級開展、線上線下同步實施的方式,邀請專業師資參與授課,健全培訓體系,豐富培訓課程,開展好轄區內導游培訓工作。
《通知》重點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旅游條例關于游客權利和義務、旅游服務合同的內容、合同的履行和違約責任、旅行社經營規范和原則、導游執業規則和職責、導游執業管理、導游執業保障與激勵等的有關規定設置培訓內容,引導導游樹立法治思維,嚴格履約,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積極勸阻游客參與境外賭博等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活動,維護游客合法權益。
以《導游領隊文明旅游引導規范》《旅行社行前說明服務規范》等為依據,設置文明旅游規范培訓課程,加強導游對文明旅游的認識,強化導游在合同引導、講解引導、專項引導等環節對游客的正面引導作用和溝通能力。
結合導游執業方向和接待對象特點,加強對主要旅游目的地、客源地國家(地區)市場概況、相關法律常識、禮儀規范、風俗禁忌、拒絕餐飲浪費、野生動植物保護、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沙漠垃圾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培訓內容,教育導游在引導游客文明旅游的同時,提升對各類游客不同需求的應對能力。
對從事出境、邊境旅游領隊業務為主的導游,注重加強對海關通關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國際關系、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民族宗教概況與社會風俗習慣,以及境外領隊工作溝通技巧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培訓。
對從事接待入境旅游業務為主的導游,注重加強對我國主要客源國(地區)的風俗習慣、民族宗教特點和禁忌,以及我國對外國人在華期間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培訓。
(伍策 楠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