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岳愛民 特約通訊員楊秉卓)近日,寧夏銀川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了《消費維權賠償示范單位創建標準》。
該標準明確了6項具體內容:一是創建組織機構建立健全;二是創建宣傳活動氛圍濃厚;三是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四是消費投訴機構建設規范;五是各類經營行為誠信守法;六是內部管理制度設施齊全。旨在通過鼓勵流通環節中的市場、商場、超市等平臺開辦單位積極創建消費維權賠償先付示范單位,充分發揮各企業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及時、妥善、高效地處理消費投訴糾紛,從而強化經營者的誠信經營和主體責任意識,進而提升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據悉,寧夏質監系統把2017年作為監管與服務創新年。銀川市市場監管局在新年伊始就從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出發,以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為目標,督促和引導經營者加強行業自律,并廣泛在消費集中場所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兩項制度”,努力營造消費維權的社會共治局面。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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