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網聯汽車國標開始征求意見
2020年初步建立 2025年系統形成 實現無人操作
□ 本報記者 王 輝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 2025》戰略部署,加快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發揮技術標準的引導和規范作用,工信部、國家標準委組織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建設工作,形成了《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2017年)》(征求意見稿)。最近,正式發布關于征求意見通知。提出根據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現狀、產業應用需要及未來發展趨勢,分階段建立適應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接軌的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標準建設目標是2020年初步建立,2025年系統形成,最終實現替代人來操作的新一代汽車。
2025年形成標準系統
征求意見稿明確表示,智能網聯汽車是指搭載先進的車載傳感器、控制器、執行器等裝置,并融合現代通信與網絡技術,實現車與X(人、車、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換、共享,具備復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協同控制等功能,可實現“安全、高效、舒適、節能”行駛,并最終可實現替代人來操作的新一代汽車。
該標準體系框架內容完整、結構合理、界限清晰。按照智能網聯汽車的技術邏輯結構、產品物理結構的構建方法,綜合不同的功能要求、產品和技術類型、各子系統間的信息流,將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框架定義為基礎、通用規范、產品與技術應用、相關標準4個部分,同時根據各具體標準在內容范圍、技術等級上的共性和區別,對四部分做進一步細分,形成內容完整、結構合理、界限清晰的14個子類。
根據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現狀、產業應用需要及未來發展趨勢,分階段建立適應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接軌的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到2020年,初步建立能夠支撐駕駛輔助及低級別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制定30項以上智能網聯汽車重點標準,涵蓋功能安全、信息安全、人機界面等通用技術以及信息感知與交互、決策預警、輔助控制等核心功能相關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促進智能化產品的全面普及與網聯化技術的逐步應用;到2025年,系統形成能夠支撐高級別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制定100項以上智能網聯汽車標準,涵蓋智能化自動控制、網聯化協同決策技術以及典型場景下自動駕駛功能與性能相關的技術要求和評價方法,促進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化+網聯化”融合發展,以及技術和產品的全面推廣普及。
標準體系不斷完善中
在最近召開的第三屆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及標準法規國際研討會上,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汽車標準化研究所所長馮屹介紹,除了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智能網聯汽車法律法規》的編制工作也順利完成。該法規以是否允許汽車執行部分或者全部自動駕駛任務,或是否規定由人類執行任務作為判斷標準,研究分析了現有的法律法規、強制性的標準對智能網聯汽車的適用性的情況。工信部科技司司長盧希在會上表示,智能網聯汽車標準的建立是一個系統工程。目前工信部正在聯合發改委、公安部、交通部等有關部門建立車聯網協調機制,并在這個機制下推動解決一些需要跨部門協調的重大問題,同時抓緊推動制定標準體系的指南。
另外,《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總體推進方案》、《智能網聯汽車使用公共道路進行測試的規范》也在研制之中,中國還將進一步打造“中國汽車人工智能2.0”體系。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駿表示,搶占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的先機很重要的一個技術路線是與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目前中科院和科技部已經把‘人工智能2.0’(相關方案)報到中央了,智能網聯汽車是人工智能2.0體系的一部分,今后的總體目標是要打造‘中國汽車人工智能2.0’體系。”他指出,中國汽車行業發展的一個指導思想是:在節能汽車領域,中國只能采取跟隨的模式;新能源汽車中國可以與國外同行競爭,而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中國可能成為引領者。他說:“在全球范圍內,智能網聯汽車的商業運營模式與技術規范仍然處在探索與定義階段,如果能及時制定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的國家戰略,則會給中國汽車工業自主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
李駿還表示,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空間巨大,能夠使中國現有汽車產業規模再擴大一萬億元,同時能夠拉動5G、車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等多個領域實現快速發展。
在最近成立的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聯盟大會上,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智能網聯汽車是搶占汽車產業未來戰略的制高點,是中國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由大變強的重要突破口,是關聯眾多重點領域協同創新、構建新型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載體。“未來將從國家戰略的高度,集中資源、加大力度、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該聯盟是在工信部指導下,汽車、通訊等多個行業98家單位聯合組成的。
國際標準制定快馬加鞭
目前世界上主要國家地區都在積極開展自動駕駛標準法規的制定。
去年3月,聯合國相關部門正式通過了《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修正案,為發展自動駕駛掃清了制度障礙。該修正案指出,在全面符合聯合國車輛管理條例或者駕駛員可以選擇關閉該技術的情況下,將駕駛車輛的職責交給自動駕駛技術可以被允許應用到交通運輸當中。在此之前,出于對道路安全的考慮,《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規定,駕駛車輛的職責必須由人類駕駛員負責。
美國發布了《自動駕駛汽車政策指南》,為自動駕駛方的安全設計、測試應用提供了理論框架;德國從測試方面著手,建立了自動駕駛汽車的標準檢測步驟,從模擬方針、實車測試、功能安全方面對產品進行評價。
在6月7日的會議上,聯合國汽車安全處官員Francois Guichard表示:“我們要迅速采取行動,因為現在交通安全對所有人來說都是重大的威脅,因此我們必須要有標準化的工作,比如說通過ISO(國際標準化組織)來進行,同時聯合國必須要參與到其中,而且要非常迅速地適應科技發展的環境。”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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