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的“缺陷”
——獨家解讀史上最大規模國內消費品召回
□ 本報記者 何 可
這是我國消費品召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僅在中國大陸地區就涉及1527多萬件。
這是一次典型的“非標符合性”召回——產品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要求。
9月15日,質檢總局官網發布一條召回信息“弓箭玻璃器皿(中國)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玻璃水具套件”,從多個維度為解讀我國消費品召回工作提供了鮮活案例。
一件普通的玻璃杯和一個不起眼警告標識,引起了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注意。一份責任感和一個極低的傷害概率,讓一家知名企業義無反顧地召回近6年零6個月所生產的玻璃水具套件。
杯子破裂“沒毛病”
60℃,是這次召回案例中的一條核心信息。據質檢總局官網發布的內容顯示,在使用瞬間玻璃水具與水的溫差超過60℃時,可能會導致產品破裂,存在燙傷的安全隱患。
60℃,也是困擾缺陷產品管理中心調查工作的核心要素。盡管消費者有可能在使用過程中遇到玻璃水具破碎問題,并導致燙傷,但是產品自身熱抗震性為能夠承受60℃的溫差,完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專家鄭杰昌在回憶調查經過時說:“中心收到消費者投訴后,經過回訪調查,發現消費者是在盛開水的過程中發生燙傷事故的。”
“經過反復調查核實,弓箭玻璃器皿(中國)有限公司生產的樂美雅品牌玻璃水壺,熱抗震性符合標準要求,并且在包裝箱底部和玻璃水壺底部有溫差不能超過60℃的警告標識。”據鄭杰昌介紹,經過咨詢相關標委會專家,中心最終認定該產品符合標準要求,“并且國外標準也沒有相關要求”。
弓箭玻璃器皿(中國)有限公司質量部負責人黃德維隨后向記者證實,公司向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提交了生產流程、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多個說明文件,均獲得有關專家認可。“生產玻璃水具有淬火和鋼化兩種技術,鋼化玻璃水具更耐高溫,但對于淬火玻璃產品,無論是國家標準還是國際標準,耐溫差的最高限制就是60℃”。
問題出在“標識”上
一方面是產品符合標準要求,一方面是消費者受到人身傷害,如此矛盾的兩個對立點,讓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調查工作陷入了困境。
不過,憑著以往的缺陷調查工作經驗,缺陷調查人員很快就找到了新的切入點,他們這次把問題聚焦在安全警告標識上。中心通過市場調查發現,如果安全警告標識在包裝盒底部,大部分消費者都很可能無法發現該安全警告標識。
“雖然普通玻璃杯不一定需要耐高溫,但如果消費者無法獲取相關安全警示信息,就容易造成誤用并導致燙傷危險。”鄭杰昌說,中國很多消費者都沒有注意到普通玻璃杯有使用溫度的限制,甚至有很多消費者把盛裝果汁或飲料的玻璃杯用來盛裝熱水,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據了解,國家標準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將于2017年10月19日正式實施,其中對于最高使用溫度、盛裝液體種類等安全警告標識內容都有強制要求。
“在明確產品缺陷的原因后,通過專家技術會商,專家一致同意啟動缺陷調查。”據鄭杰昌介紹,在與企業技術交流時,企業始終非常配合,并最終做出了主動召回的決定。
根據質檢總局發布的召回信息,企業將采取補充消費說明的方式,在產品顯著位置加貼安全警示標識,并通過公司官網、服務熱線、經銷商等對消費者進行安全使用提示,以消除隱患。
對待質量問題就得“大驚小怪”
“從2011年1月到2017年7月期間制造的玻璃水具套件,目前庫存只有30萬件,絕大多數都已經銷售出去,召回總量達1527萬多件,任務十分繁重。”盡管如此,弓箭玻璃器皿(中國)有限公司公共關系總監傅嘉靜仍然表示,公司接受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缺陷技術分析評估結論和召回建議。
“國外消費者喜歡喝冷水,而國內消費者更喜歡用玻璃杯盛開水或者泡茶,不同的使用習慣決定了這次極具典型意義的召回發生在了國內。”傅嘉靜說,希望通過召回行動,向消費者普及普通玻璃水具正確的使用方法,履行企業應盡義務,避免因使用不當給消費者造成傷害。
據鄭杰昌介紹,在技術交流及召回過程中,企業表現出十足的責任感和自信心,不僅積極配合中心的缺陷調查工作,還代表其法國CEO對消費者受傷事件表示道歉。通過本次主動召回,企業獲得了消費者的好評,同時通過對質量控制的重新梳理,進一步提高了產品質量水平。
黃德維說,對于“非標符合性”的缺陷問題,企業同樣有義務去避免對消費者的傷害。“這是企業的責任,是良心企業的做法”。
據鄭杰昌介紹,召回作為一種主要的后市場監管手段,倒逼企業主動提升產品質量,這與《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提高供給質量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攻方向”的思路高度一致,召回工作作為質檢總局“為質量提升而戰”的殺手锏,正在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同時,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也提醒存在同類安全警告標識問題的生產者,應采取主動召回措施及時提醒消費者注意安全使用事項。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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