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 東)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針對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減輕光伏發電企業稅費負擔、解決光伏發電補貼拖欠、理清并優化光伏發電行業管理方式等方面問題,提出了相關的建議。
劉漢元表示,全球氣候變暖導致的自然災害頻發、霧霾問題及資源的不可持續問題,已成為當前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巨大挑戰。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加速推進新一輪能源革命已迫在眉睫。
當前,以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經具備了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條件。隨著產業規模不斷擴大,技術不斷迭代升級,近十年來光伏發電成本已下降了90%以上,已成為全球許多國家和地區最經濟的發電方式,并連續三年占到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的一半以上,這其中絕大部分光伏設備都是中國制造。
劉漢元談到,目前,我國新增光伏裝機項目約有2/3已實現平價上網,預計到2021年將全部實現平價上網。作為全球光伏制造和應用第一大國,我國本應具備絕對的成本優勢,但由于國外的稅費、財務費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關費用較國內更低,光伏發電較國內更具成本優勢。其中,稅費負擔成為制約我國光伏發電全面實現平價上網的最主要因素。
劉漢元介紹,長期以來,我國光伏產業鏈上、中、下游各環節都被全額征收各項稅費,主要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13%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多種稅費,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僅從光伏發電端來看,每度電負擔的稅費8分到1角,高達上網電價的19%到22%,超過發電成本的40%。對比來看,許多歐美國家對光伏產業的稅收扶持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也更具有延續性,比如德國對太陽能發電直接免征增值稅,并允許設備投資額的12.5%~27.5%進行稅額抵免;美國對于使用光伏發電系統的法人和居民,允許設備投資額的30%進行稅額抵免。
劉漢元表示,2018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和減稅降費的總體部署下,一系列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相繼出臺并有效實施,切實減輕了企業稅費負擔,對中國經濟長期保持活力和全球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光伏產業作為國家應予鼓勵和重點扶持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同時,亟待有產業傾斜導向的減稅降費政策出臺。以我國目前財力來看,完全有條件支撐對光伏發電的稅費減免。
針對以上問題,劉漢元提出四點建議:一是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對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盡快予以延續,并參照風力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規定,暫不設定政策終止期。
二是實現利息成本進項稅額可計算抵扣。建議持續深化增值稅改革,解決抵扣難點問題,參考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抵扣的方式,允許企業依據實際支出的利息費用,按貸款服務6%的稅率比例,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三是對光伏發電企業實行存量期末留抵稅額退還。建議在實行增量留抵退稅的同時,對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稅的光伏發電企業實行一次性退稅,進一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四是對光伏發電無補貼項目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建議在對有補貼光伏發電項目執行三年免征、三年減半征收所得稅政策的同時,對無補貼項目免征所得稅。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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