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 律 記者曹吉根)6月17日,浙江發布《直播電子商務服務規范》標準征求意見稿,為該行業各方參與者提供參考規范。
記者從當天浙江省網商協會主辦的“直播電商行業治理論壇”了解到,該標準從直播電商生態圈和產業鏈的視野出發,依據直播電商的不同參與角色,分別確立了包括主體資格、亮證亮照、商家和主播入駐審核、規則建立、直播監控、違規處置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在內的全流程規范體系。對于直播平臺,提出建立健全與電子商務業務發展相匹配的資質規范、商品或服務推廣內容規范、審查監控,加強對入駐直播的身份審核。對入駐平臺的商家,提出應依法履行電子商務經營者義務與責任、亮證亮標經營,保障直播商品質量。該標準還要求主播合理設置直播場景,依法規范自身的直播行為,要求MCN機構對簽約主播的內容發布情況進行規范建設、內容審核以及違規行為處置。
淘寶直播業務高級專家李明介紹,直播電商抓住機會獲得爆發式增長、成為一種新的經濟業態,實際上在前幾年就打下了基礎。從數據來看,今年2月份,單淘寶直播就有上千家MCN機構,主播來自100種以上的線下職業。今年,突如其來的疫情又給直播電商帶來新機會,一季度全國電商直播超過400萬場,全年預計將到達萬億級的市場規模。浙江作為互聯網經濟的發祥地,也已經成為直播電商的主要集聚地之一。
杭州余杭區網絡經濟監管分局局長何賽飛介紹,杭州近3年直播電商投訴數量逐年上升,今年1~5月投訴占比0.67%,存在的典型問題包括承諾不兌現、產品質量欠佳等情況。中央財經大學文化與傳媒學院院長劉雙舟表示,直播電商法律性質及各參與主體法律地位認識不一致帶來的執法難度大等問題較為突出,很多難題有待進一步破解。
依照程序,正式版的標準將于今年7月份發布。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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